第44章(1 / 2)
姚雪澄慢慢理好自己的头发,闷声道:“当初丹宁说要来纽约,我举双手赞成,有好前途谁不去谁是傻子。可我以为,即使他来了纽约,我们的关系也不会改变。”
“是没怎么变啊,你想说的是他和阿兮的关系吧。”
“……咳,你知道?”
“我当然知道,”金枕流说,“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心跳突然加速,姚雪澄被这心有灵犀冲击得有点晕,嘴上却在为贝丹宁找理由:“我也能理解丹宁的选择吧,他今天跟我们只报喜不报忧,可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华人作家出头难?他和那个安东尼纠缠不清,也是没办法……”
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一开始就和金枕流抱怨,因为贝丹宁那些选择不无道理,理智逼迫姚雪澄只能说些不喜欢纽约之类的话。
但金枕流并不为那些理由所动:“是啊,可他和阿兮相识于微时,抱团趟过那些穷困潦倒,阿兮中枪快死的时候,丹宁那样子,就跟他也死了一半似的,他们的感情那么深厚,怎么会被纽约的纸醉金迷改变?他们就该永远在一起——你是这么想的吧?”
他什么都知道,什么都看在眼里,不管是贝丹宁还是姚雪澄,都被金枕流那双观察生活的演员眼睛抓取,变成他表演的养料。
姚雪澄又惊愕又有点受伤,原来不是他和金枕流心有灵犀,是金枕流在向下兼容自己。他勾起一个不熟练的笑,想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像轻松的玩笑:“永远什么的,很傻吧。不聊这些了,反正明天就回洛杉矶了,就可以抱到雪恩了……”
“不傻。”金枕流打断他,仿佛抽刀砍断姚雪澄那个不成型的笑,“我也喜欢‘永远’这个词。倘若我能永远拍电影,派对永不结束,朋友交情如故,而你永远在我身边,这会是多么美妙的一生啊。”
心跳如鼓声,在姚雪澄耳边奏响,他从未有一刻如此期盼“永远”存在,他向那个自己并不相信的上帝祈祷,祝愿金枕流梦想成真。
可上帝面目模糊,不言不语。
“但我知道,这些都是痴心妄想。”金枕流轻笑着摇摇头,“所以想开点吧——”
还没等他说出个所以然,姚雪澄就抢过了话头:“不是的,也许有一天你的确没有电影拍,派对也会结束,朋友面目全非,可我还是会在你身边。阿流,相信我,我不会改变。我和他们不一样。”
万物都随时间流转变幻,可姚雪澄不要变,他要做时间长河里那颗水磨不损、火烧不毁、风吹不化的小石子,哪怕天雷降下化成粉末,每一粒细小的微粒上也刻着金枕流的名字。
人生百年很短暂,他已经伴随金枕流过了这么多年,被骂傻或者痴也不过如此,永远其实并不难做到。
金枕流看了一眼姚雪澄,那一眼不是感动,更不是责怪,而是一种了然的悲哀。
怎么会是悲哀呢?
心房里那些雄心壮志顿时矮了半截,姚雪澄心惊胆战地想到,也许金枕流并不需要自己的许诺呢?金枕流是那样洒脱的人,没戏拍、被人整也能笑出声,他是没有执念的风,吹到哪里算哪里。
他那个眼神,是在同情自己吗?
姚雪澄赶紧补了一句,他是以好朋友的身份陪在他身边,金枕流却不再说话,快他半步向前走着,他们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开,中间是路灯拉长的影子。
这回金枕流没有等姚雪澄,也没有转身牵起他的手,他们一前一后,相隔一道影子的距离,走过或明或暗的大街小巷,距离始终不增不减,像有一把尺量着似的,又像走在默片里,谁也没有出声,只有各自的影子在跳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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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我都有被小姚的痴情吓到。
我的男人
他们来纽约原本是想找家酒店下榻,维克多听闻这一打算,把金枕流骂得狗血淋头,说林德伯格还没有穷到让自己家的子孙流落街头。
当时姚雪澄还颇为意外地问金枕流,维克多居然还承认他是林德伯格的一员?金枕流哈哈一笑,说毕竟当年是老头一时心血来潮,让他以泽尔·林德伯格的身份活下来,就算他现在后悔得恨不得掐死金枕流,也晚了。
像林德伯格这种家族,内部再怎么折腾,对外还是得装出一派和睦的样子,让长孙住外面的酒店,别人看到会怎么想?
所以他们“有幸”住进了林德伯格在长岛的庄园。
金枕流自己那栋庄园占地不小,可和林德伯格家的庄园一比,也显得迷你可爱了。这里不同的建筑群之间甚至需要开车前往,到达纽约那日,姚雪澄初见这座庄园,就被它的巨大眩晕了,再见到这个家族大大小小的成员,更晕了。
幸运的是,他们从贝丹宁的公寓回到林德伯格庄园时,夜已深,晚宴和饭后的社交也都结束了,姚雪澄得已清净地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听说姚雪澄是助理,维克多本想把他安排到仆人的住所,是金枕流据理力争,姚雪澄才被安排到客人的房间。但此刻姚雪澄宁愿自己住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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